视频游戏,通常被简称为“游戏”,是一种通过电子设备运行,以动态影像为主要表现形式,并允许用户进行交互式操控的娱乐软件。其核心在于“交互性”,即玩家通过输入设备(如手柄、键盘、鼠标或体感装置)发出的指令,能够实时影响虚拟世界中的图像、声音与事件进程,从而获得一种沉浸式的参与感和体验。这与被动观看的电影或电视节目有着本质区别。 从构成上看,一款视频游戏如同一个精密的数字生态系统。视听呈现系统构成了其外在感官世界,包括由计算机图形技术生成的二维或三维画面,以及配合场景与动作的背景音乐、环境音效和角色配音。逻辑规则系统则是其内在运行法则,由预先编写的程序代码定义,它决定了游戏世界的物理规律、角色能力、任务目标和胜负条件。交互反馈系统是连接玩家与虚拟世界的桥梁,它将玩家的操作转化为游戏内的具体行动,并即时给出视觉、听觉甚至触觉(如手柄震动)的回应。这三个系统紧密协作,共同构建出可供探索和游玩的动态空间。 视频游戏的载体随着科技发展不断演进,从早期的专用街机、家用游戏机、个人电脑,扩展到如今的智能手机、平板电脑和虚拟现实头戴设备。其内容题材包罗万象,从紧张刺激的动作冒险、需要深思熟虑的策略博弈,到感人至深的叙事旅程、轻松愉快的休闲益智,几乎涵盖了所有人类想象所能触及的领域。作为一种融合了科技、艺术与叙事的独特媒介,视频游戏已从一种小众娱乐,发展成为全球范围内重要的文化现象和创意产业支柱,持续为人们提供娱乐、社交、挑战乃至情感共鸣的多元价值。